【報導寫作】「引言」10帖
**
1. 「引言」是寫作要素之一,適度融入「引言」能讓文稿的要素更豐富,也能營造閱讀節奏的變化;特別是在較長的「概述」之後,「引言」更能為讀者創造閱讀的呼吸空間。
2. 「引言」不要太弱。一般顯而易見、不證自明的事實,不要使用「引言」;要把一個事實藉由一個人的口中說出,總得要有一些出人意表之處。
3. 「引言」適用於強而有力的言詞,如指控的、論斷的、結論的或具爭議性的言詞。
4. 情感的言詞特別適用於「引言」。用敘述的文字去描寫人物的情感,需要耗費較多的篇幅,更難免讓讀者有濫情之感。情感從人物口中說出,往往更加自然而動人。
5. 「引言」不要長。長段落的文字會削弱「引言」的力道,讓讀者覺得說話者枯燥無味;「引言」應盡可能精簡有力,令讀者有靈光一現的驚艷。
6. 「引言」不要太多。「引言」太多會成為無趣的「新聞體」──他表示;他說;他指出;他又說。文章(報導體)是寫作者的文章,寫作者不應該放棄講故事的職責,而躲在大量的「引言」之後。
7. 「捨棄不重要的採訪材枓」,這原則對所有寫作要素都適用。不要因為訪了某人就不好意思不寫,為了「答謝」受訪者而安插的「引言」(通常是幫襯的廢話),讀者往往一眼就能認出。
8. 「引言」分為「直接引言」與「間接引言」,前者使用上下引號,內容用字應力求精準;後者不使用上下引號,文字可自由使用,但要不失其義。
9. 基本教義派主張,「直接引言」引號內的文字應與說者的語言一字不差,但現實上常有困難,講話畢竟不是念稿,贅字零亂在所難免。不過,使用「直接引言」,務必再次反問自己:受訪者真的是這個意思嗎?
10.總之,「引言」應合符精準(正確)、可信(權威)、鮮明(精簡)、有力(生動)、情感鋪陳等原則。